本想通过网约车平台赚钱
却因缺少“人证”不符合从业资格
竟动起歪脑筋伪造证件企图蒙混过关。
日前,
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治超大队
对持有伪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简称“人证”)
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实施“全网封禁”,
要求各平台下线该车辆并封禁其经营账号。
同时,涉事平台也已被立案调查。
8月4日下午,治超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前往上海某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对公司20个出行订单的“车证”和“人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车牌号为皖AA29***的车辆驾驶员付某提交的“人证”存在涉嫌伪造的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公司负责人,确认该公司通过某出行平台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皖AA29***车辆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
经后台系统核查及电话确认,驾驶员付某未取得合法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在调查过程中,付某坦言其通过某网络平台花费150元购买伪造的“人证”,并上传至平台成功通过审核。
因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已要求各网约车平台立即下线该车辆并封禁相关经营账号。上海某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因涉嫌为无证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网约车合规经营是保障乘客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广大网约车经营者,务必在平台、车辆、驾驶员均取得合法运营资质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若违法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余佼佼